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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5岁,被害父母放弃赔偿只求凶手死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31 07:27:00

2025年7月6日,云南14岁男孩蒋某某在回家途中试图性侵并杀害15岁同班女孩涵涵,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5岁。3月30日下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在进行一审审理。开庭地点在曲靖市罗平县人民法院。

30日晚,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庭审已于今天18时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将择日作出判决。周兆成称,庭审中,被害人父母为求严惩被告人,当庭自愿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该申请已获法庭准许。法院未当庭宣判,择日宣判。

法庭发问阶段,原告代理律师就故意杀人、强奸事实向被告人发问,其庭审上依然对关键作案细节刻意回避、拒不如实陈述;在法官讯问时,当庭供述与此前供述也存在前后矛盾,认罪态度极差。周兆成律师庭后对记者表示,本案争议焦点清晰:一是被告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二是其归案后是否构成坦白。我方认为,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前两次讯问中均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关键情节避重就轻、刻意隐瞒,庭审中亦无悔改表现,依法不构成坦白。

法庭辩论中,辩护人对被告人的恶劣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才开始向被害人父母表示道歉,甚至提出出狱后希望可以赡养被害人父母,均被被害人父母断然拒绝。最后陈述中,被害人父母悲痛万分,强烈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并明确表示:未成年人身份绝不是逃避严惩的“免死招牌”。

采访中,受害女孩父亲方先生对扬子晚报记者袒露常年外出务工、未能陪伴女儿的遗憾。方先生坦言,自己和妻子常年在外干体力活,一年里只有半年能在家,对女儿陪伴很少,这也成了他这辈子最深的愧疚。“我没有在她身边,没有保护好她。”他说,出门打工和守着孩子本就是两难选择,但只要自己在家,都会反复叮嘱儿女注意安全。

“我女儿太单纯,很乖巧懂事,她做梦都没想到会发生这个事,一点防备都没有。”方先生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两人虽是同班同学,平时却没什么交集,他连这个行凶的男生长什么样都没见过,两家人也从无过节,只是和其父母在一起吃过饭。

“遇上这样的恶魔,有什么办法?”案发之后,对方父母曾上门致歉,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跟我说什么我也听不进去,跟我道歉,我就说找我女儿去道歉。做父母的人都无法接受,我们心里有多痛有多苦。”方先生说,自从女儿出事,整个家就彻底停摆了。妻子情绪早已崩溃,整日吊着一口气;干惯了体力活,如今也再没心力上工地;儿子即将大专毕业,家里许多事也顾不上。“我们就一个诉求,杀人偿命。希望我女儿的悲剧不要再重演。”

“作为代理律师,我深刻体会到本案给被害家庭带来的灭顶之灾。”周兆成律师说,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更强调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恳请法庭坚守司法底线,依法对被告人从严惩处,并严格限制其减刑,作出罚当其罪、经得起法律、历史和民心检验的公正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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