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大数据比对分析或存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员收到交警发来的注销驾照短信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3-31 17:26:00
扬子晚报网3月31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一名网友发帖称,自己收到了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称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其就诊或购药记录显示可能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确实患有,应在收到通知的30日内前往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业务。3月3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厦门市湖里交警大队证实了此事。据了解,有些驾驶人拿到驾照后身体条件发生了变化,而有些疾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严禁驾车上路的,也需办理注销。
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条备注为“湖里交警大队”的短信内容为:因大数据比对分析显示,您可能存在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相关的就诊或购药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上述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按照规定,患有此类疾病不得申请驾驶证;已取得驾驶证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并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前往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业务。逾期未办理,驾驶证将依法公告作废。请务必重视,停止驾驶行为。
那么,这样的短信是否是交警大队发送的?3月3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厦门市湖里交警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但并未就此进行过多的解释和说明。不过,从短信内容可以看出,提醒是主要的,可能还需要一个再去核实的过程。
而对于这条帖子,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虽然说是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得来的,我觉得没啥问题,这并非一刀切,只是提示风险,如果确实没有相关疾病是没有影响的。”该网友称,有相关病症确实不适宜再开车,可关键是一些人出现这样的病症并不会主动去说明或者注销驾照,带病驾车上路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极大的风险。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购药或就诊是高度隐私的个人行为,这样的数据共享,那么自己的知情权在哪里?“无论怎样,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买了次药,就大数据排查进去,然后要求自证没病。”
网友们的出发点不同,看法也是存在差异,紫牛新闻记者则了解到,因开车时身体不适或是突发疾病引发的事故近期也是时有发生。就在3月23日,重庆警方发布了一起警情通报,称3月22日19时19分,驾驶员唐某(男,33岁)驾驶川Q牌照小轿车行驶至建北一支路远东城路段时,疑似突发疾病,车辆失控撞向路边行人和停靠车辆,致两车受损,驾驶员唐某和3名行人受伤。伤者已被送医救治。目前,驾驶员唐某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者无生命危险。相关情况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有些驾驶人在申领驾驶证时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之后身体条件发生了变化,如果是患上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应按要求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并不再驾驶机动车,严防驾车时疾病突发酿成惨祸。”一位交警向记者介绍说,所以驾驶人一定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高度关注身体上出现的不良反应,切勿带病开车。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