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男孩研学营走失身亡事件新进展:刑事立案监督已被受理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0 19:26:00
大理苍山研学营中走失的8岁自闭症男孩小凯不幸身亡一事,曾引发社会关注。4月10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小凯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此前家属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的刑事立案监督已被受理。
小凯家属的代理律师殷清利表示,4月5日,小凯家属向大理市人民检察院邮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请求检察院依法对大理市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进行刑事立案监督;请求检察院依法通知大理市公安局对相关人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凯自幼患有自闭症。2025年5月,8岁的小凯进入大理市湾桥镇 “明月之光” 机构(实际为大理市湾桥镇破壁家政服务部)接受自闭症干预服务。2025 年 8 月 9 日,该机构安排领队、主带老师、活动老师等四人,带领小凯等 7 名自闭症儿童,进入苍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小岑峰未开发禁止区域开展徒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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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凯父亲拿到受理通知书
因上述人员管理与看护失职,小凯在活动中走失。经五天四夜搜寻,小凯在清碧溪碧玉桥西北侧山涧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经鉴定:小凯系饮食、饮水严重不足基础上,因环境低温致低体温性休克死亡。大理市公安局于2025年8月10日立案,2025年10月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案件,核心理由为:带领儿童上山无法预见死亡结果;儿童走失与死亡之间无直接刑法因果关系。
申请人认为,结合刑法构成要件、权威司法观点、证据细节,本案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撤案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殷清利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与小凯的父亲于4月9日抵达大理,先行启动刑事立案监督,并适时启动刑事自诉。据记者获取到的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显示,对不服大理市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的控告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予受理。
据本报此前报道,遇难者小凯的母亲及代理律师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决定有异议,面对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代理律师披露,该案最初是以“失踪案”立案的,在家属控告涉事机构和四名带教老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经营罪”后,公安机关在撤销决定中明确回复,认为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构成上述两项罪名。
公安机关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不予立案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涉案的四名老师带领小凯进入苍山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并不会导致小凯死亡的危险结果发生,缺乏死亡危害结果的预见性;二是老师带孩子进山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对于“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则表示,该机构是否实质上构成“办学活动”需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即便是违法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法律规定,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小凯的家属及律师认为,涉案的四名带队老师大多是苍山本地人,理应知晓苍山的危险性,因此应当能够预见到孩子失踪后可能面临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具备预见性。此外,小凯作为一名8岁的自闭症儿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的各方面行为都与老师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视频 徐韶达 庆苗苗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