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南昌虐婴事件”:犯罪嫌疑人是婴儿的母亲,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2 11:12:00
4月21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江西南昌发生一起虐婴事件,相关话题引发关注。21日晚,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一则我县女子虐待婴儿的视频引发关注。经核查,该虐待案犯罪嫌疑人邹某是婴儿的母亲,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经医疗机构检查,受虐婴儿身体状况无异常,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已协调安排专人监护,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警方通报
据此前扬子晚报报道,多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婴儿躺在床上哭闹不止,期间有人多次掌掴该婴儿面部,将牛奶泼洒在婴儿脸上。另有照片显示,该婴儿嘴唇、脖颈有伤痕。相关聊天记录称,施虐者疑似是婴儿母亲。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受害对象为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儿,视频中行为人多次掌掴婴幼儿并造成其出现外伤,社会影响恶劣。此类案件中,从刑法层面,首先需根据受害对象伤情鉴定结论定性:若达到轻伤及以上,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未达轻伤标准,因行为人对负有监护、照料义务的婴幼儿实施残害行为,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双方属于家庭成员关系,也可能触犯虐待罪,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永辉表示,针对婴幼儿无力自诉的特殊情况,若案件已作为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则不再属于普通自诉的家庭内部纠纷,将依法追责。
见习记者 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