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热点|00后女子闪婚后不同居,借故离婚18.8万彩礼全还了债,法院:这是诈骗!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5 17:41:00
2001年4月出生的贵州省黔西市女子赵某,因急需资金偿还个人债务,2025年12月,她与人合谋后跟江西男子王某相亲,不到一个星期两人即迅速登记结婚,拿到彩礼款18.8万元。然而,赵某在登记结婚后,长期找借口不与王某共同生活,同时又与其男友某乙保持恋爱关系。2026年2月初,赵某彻底失联,将彩礼钱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偿还债务。
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赵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退赔王某损失。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指控称,2025年12月7日,赵某与同案犯张某(在逃)合谋,为骗取彩礼偿还个人债务,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债务情况和真实目的,与王某相亲并登记结婚,骗取彩礼款18.8万元。登记结婚后,赵某长期找借口不与王某共同生活,同时又与其男友某乙保持恋爱关系。2026年2月初,赵某找借口离开王某后失联,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偿还债务。2026年6月3日,赵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于同年7月8日被逮捕,并羁押于贵阳市女子看守所。
记者看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因急需资金偿还个人债务,便与张某共谋,准备以与他人闪婚的方式骗取彩礼,婚后再借故离婚,以达到不予退还或仅部分退还彩礼之目的。
2025年12月初,赵某经张某介绍至某婚介公司相亲,12月6日便与王某登记结婚。同月11日,赵某与王某前往江西省夫家。同月17日,赵某以需担任朋友婚礼伴娘为由,与王某一同返回贵州,将王某安排在贵阳后自行活动,偶尔与王某联系。2026年1月27日,两人再次返回江西省王某家中。同年2月,赵某最后一次返回贵州后,不再与王某联系。经查,赵某骗取王某彩礼共计人民币188000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支出。
法院同时查明,2025年10月,赵某与某乙确定恋爱关系。在与王某相亲与结婚期间,两人仍保持恋爱关系。
法院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他人登记结婚收取彩礼为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赵某退赔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188000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