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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明界,护航青春 !金中仙林开展《十四岁的法律意义》法治公开课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11-06 14:25:00

为筑牢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学生明辨是非与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南京市金陵中学仙林分校中学部于三楼阶梯教室开展《十四岁的法律意义》专题法治公开课。本次活动特邀彭月丹老师主讲。

彭月丹老师曾任职知名律所,获评 “中国十大自强之星” 法治标兵,作为全国青少年法律思维实践教育开创者、江苏省青少年法律思维培育与维权项目首席导师,长期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权益维权工作。

课堂以 “长大的标志是什么” 设问开篇,点明法律层面的成长,核心是拥有辨认、控制自身行为并承担相应后果的能力。彭老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已满 16 周岁犯罪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14 至 16 周岁,触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类严重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她特别警示,未满 14 周岁免于刑事追究并不代表没有法律后果,当事人仍可能面临专门矫治教育、治安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针对 2021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彭老师介绍 了12至14 周岁严重暴力犯罪的极窄追诉例外通道,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满足罪名、危害后果、情节恶劣、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四项条件。通过大连案、邯郸案两个典型案例,同学们直观感受法治制度的迭代完善:大连少年侵害案件暴露旧法短板,推动法律修订;邯郸案作为修法后全国首例核准追诉案件,依据各人行为作出差异化判决,让学生认清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 “免罪金牌”,体会司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课程最后,彭老师分享三则成长启示:责任是信任而非盯防,年满 14 周岁,青少年从被保护对象转变为需要自主担责的主体;边界是坐标而非牢笼,守住法律红线,方能拥有真正的自由;代价与出口同时并存,违法必将承担后果,未成年人享有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不公开审理等制度保护,遭遇困境可求助家长、老师,或拨打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整堂课以案释法,现场学生专注聆听、积极互动。

本次公开课是学校法治教育系列重要活动。下一步,学校将持续推动法治教育课程化、常态化,汇聚家校社三方合力,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念,让法治精神根植学子内心。

听完这堂法治课,同学们获益匪浅。八(17)班 张楷晨说:“听完本次法治讲座,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要承担对应的责任。14 岁是重要的年龄节点,从这个阶段起,我们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发生变化,责任意识更要根植于心。法律的边界有时并不容易辨别,有些看似无伤大雅的玩笑、举动,稍有不慎就会触碰法律红线。频发的未成年人违法案例为我们敲响警钟,警示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法律不仅约束我们的行为,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八(18)班 任天蓝说:“一场法治讲座,让我读懂以年龄为刻度、以责任为标尺的法律边界。刑事责任年龄并非冰冷的数字划分,而是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在惩戒与包容之间作出的立法权衡。十四岁是青春庄重的分水岭,14‑16 周岁,我们需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八类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条法律红线既是约束,更是警醒。”

八(19)班 朱子墨说:“一个个真实案例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遥不可及。作为青少年,我们应当心怀法律敬畏,强化法治意识,明辨是非,对自身言行负责,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少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