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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共育儿童友好未来,托举“一米高度”幸福实景

来源: 荔枝新闻

2026-03-20 14:28:00

  特约评论员/李建

  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少年强则国强,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今天的少年儿童,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将逐步成长为劳动年龄人口;到2050年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将进入而立之年,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可以说,少年儿童成长发展历程与强国建设进程节奏同频共振。推进儿童友好建设,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有力保障。《意见》面向城乡全体儿童,将儿童友好理念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从“1米高度”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将有利于推动儿童友好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惠及更多儿童。

  儿童是城市中最灵动、最有活力、最具成长性的主体。儿童友好建设是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各类资金资源“投资于人”、优先服务于儿童的重要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等作出明确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儿童友好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日益提高。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针对性健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政策举措,无疑将更好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儿童安全是健康成长的基本需求,是儿童友好建设的底线要求。加强对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以及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全链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等数字技术查验年龄,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场所;完善网络平台未成年人模式,通过科学合理设置使用时长、增加适龄优质内容供给等方式,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意见》紧密围绕儿童成长的关键风险点与保护需求,明确部署“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重点任务,以系统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有机融入儿童友好建设的全过程,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构建了重要、严密的制度安排。

  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原则,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生育、养育、教育等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将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支撑。(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