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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少年的你”,把牢直播“打赏关”

来源: 苏州新闻网

2026-04-14 18:09:00

  □江城子

  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备受关注的一条是: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这一规定,在网络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当下,为最脆弱的群体划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守护红线。

  近年来,网络直播异军突起,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流量逻辑的驱动下,部分平台对直播打赏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诱导消费、天价打赏、未成年人“一掷千金”等乱象频出。此前媒体频频曝出孩子用父母手机为主播打赏数万甚至数十万元的案例,家庭多年积蓄转瞬之间化为乌有,令人痛心。

  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尚处于认知发展的关键期,对金钱、消费、网络互动缺乏基本判断力。他们或许仅为了一句“谢谢宝宝”,或是一时游戏冲动,便完成了与其年龄、智力极不匹配的消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消费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通知》的规定,正是将法律精神延伸至网络空间,让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从纸面落到了具体的操作层面,从源头堵住风险缺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构建的保护体系,远不止于为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划定绝对红线。针对八周岁至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知》也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实现了对全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全覆盖保护。更为核心的是,《通知》牢牢抓住平台主体责任这个治理“牛鼻子”。从直播打赏的规则设计、功能配置、权限开通,到账号实名管理、实时风险管控、举报投诉受理等全流程环节,作出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形成了源头封堵漏洞、过程规范行为、事后追责问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搭建起了更严密、更稳固的制度屏障。

  当然,政策落地还需多方合力。平台不能仅仅在用户协议中增加一句“禁止打赏”了事,而应主动优化打赏提醒、强化实名认证、健全人脸识别、完善举报机制。家长也应履行好监护责任,保管好支付密码、开启青少年模式、定期检查账单,并加强对孩子的网络安全和消费观念教育。唯有平台尽责、监管有力、家长守护、社会共治多管齐下,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数字晴空。

  守护童年,就是守护未来。当规则更有温度、打赏不再冲动、未成年人不再误入消费陷阱,网络空间才能真正成为助力成长的精神家园。让我们以此为新起点,守护好“少年的你”,也守护好一个风清气正的数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