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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快评|“禁摩”不能只禁守法人,“有病”不是司机打人借口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22 17:46:00

5月20日晚,深圳宝安区坪洲地铁站C口外,一名摩的司机搭讪女子,被骂“有病”后对其暴力殴打。5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平安宝安通报:杨某打人后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该女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查,杨某曾确诊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事件视频在社交平台传播后引发公众愤怒,要求严惩施暴者并整治摩的乱象。

警方通报称杨某曾确诊精神分裂症,但未说明施暴时是否处于发病状态。《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自控时可免责,但需强制医疗;若施暴时具备责任能力则需承担刑责。“精神病”并非“免罪金牌”。杨某如是发病期间,为何能开摩的揽客?有律师指出,当我们遇到精神病打人伤人时,可以找其监护人协商赔偿。协商失败,也可以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的深层次原因是深圳“黑摩的”乱象屡禁不绝。深圳2003年开始实施禁摩政策,对改善市区交通状况和打击“飞车党”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摩托车的使用一直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一方面,一些偏远地区的市民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禁摩托车;另一方面“黑摩的”扎堆揽客、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乱象长期存在,公众质疑禁摩政策执行不力,有网民指出,部分区域城管和协警“不敢靠近”摩的聚集点。

阳光之下,岂容任何人跳脱法治秩序之外,执法者只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就不应该怕撒泼耍横、无理占三分。近日,深圳交警针对地铁站周边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良政不能只管守法人,越是面对城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城市管理者、执法者越应该挺直腰杆,出重拳、下猛药,彻底拔除沉疴旧疾,方不负一线城市、“文明城市”的形象。         评论员 陈永辉

校对 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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