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视评 | 上海独居女子离世留下近300万遗产,独居者身后事如何保障?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2-29 21:05:00
独居去世后,买块墓地都不能动用遗产怎么办?近日,据媒体报道,上海46岁女子蒋女士不幸因脑溢血离世,她未婚未育,父母早逝,常年独居。她猝然离世后,她的远房亲戚想给她料理后事买块墓地,却一分钱取不出来。因为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法院指定区民政局担任其遗产管理人。邻居推算,她留下的房产加存款约200万到300万元。这条新闻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感到惋惜,也有人提出疑问,独居者料理后事时遗产没法使用,到底怎么办?
一般来说,法定继承顺位是: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去世者没有遗嘱、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遗产一般按《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是集体组织成员,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新闻中提到,蒋女士有钱有保障,但她的财产抢救时却因为无人签字没法使用。这个问题是否能解决?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在医疗抢救中:紧急情况医院负责人批准就可救,不用签字,不会耽误救治;但去世者财产的使用,确实会面临无授权会卡壳的情况。无监护/授权手续的话,存款等没法及时取来付医疗费,亲友、居委会也不能直接支配。
独居者的身后事如何保障?遗产如何进行风险防控?律师建议,第一可以立遗嘱:明确遗产分配与丧葬安排,避免无主收归;第二可以签意定监护协议:指定信任者处理医疗决策、资金使用、身后事;第三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对方养老送终,遗产归其所有,比遗嘱效力更高。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冰晶
校对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