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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视评 | 未成年女孩遭性侵,司机报警获评见义勇为:法定义务之上,是更暖的道德担当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1-04 21:02:00

报警不是义务嘛,怎么成了见义勇为?据媒体报道,去年初,山东淄博一名网约车司机苗师傅在运营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乘客小殷情绪异常,耐心沟通后,了解到她是从外地前来见网友,其间遭对方胁迫并被多次性侵。苗师傅安抚她的情绪,主动护送她回家,向她父母说明了情况,还和她父亲一起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协助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推动案件侦破。2025年12月,苗师傅获评见义勇为。实际上,网约车司机苗师傅的行为,既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的生动践行,也是法律底线之上道德自觉的鲜活彰显,为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示范样本。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划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报告义务,这一“强制”要求不是选择题,而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苗师傅作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主体,他在发现未成年乘客小殷遭遇性侵的疑似侵害情形后,没有选择漠视或推诿,而是主动协同家长报警,完全符合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情形与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刚性责任。法律之所以将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纳入义务主体,是因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具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天然条件,是发现侵害线索、阻断伤害蔓延的重要“前哨”,而未履行该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充分彰显了制度的刚性约束。

更值得肯定的是,苗师傅的行动并未止步于法定底线。在小殷因恐惧不敢报警的特殊情境下,他主动安抚情绪、护送回家、协助父母沟通、配合调查取证,这些超出法定义务的积极举措,让法律保护从“被动报告”升级为“主动守护”。相关部门认定其行为构成见义勇为,精准诠释了“法定义务与见义勇为并不冲突”的法治逻辑——履行报告义务是底线要求,而额外的救助与协助行为,正是见义勇为所倡导的责任担当,这种双重认定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释放了正向激励的温度。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责任,而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当每一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者都坚守报告底线,每一个公民都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多一份担当,法律的刚性约束与道德的柔性支撑便会形成强大合力,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无死角的安全屏障。

评论员 张冰晶

校对  朱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