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提出: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2-25 14:45:00
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印发《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更好满足各类应用场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对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持续增强。
图源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据《实施意见》,低空保险是以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为低空航空器制造与运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专业化服务等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
近年来,我国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入推进,农林作业、巡查巡检、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场景有序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增多,亟需建立完善低空保险政策制度、产品服务和监督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低空保险政策体系。加强各级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对低空保险的支持,将保险作为强化场景运营安全监管、健全事故处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励低空经济各类经营主体有效运用保险机制。
加快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对于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投保责任保险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动加强投保情况核查,依法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实施办法,出台示范条款。
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低空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和传统有人驾驶航空器保险供给和服务能力,面向各类应用场景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实施意见》提出,精准服务应用场景。面向农林作业、低空巡检、测绘勘察、低空物流、低空交通、城市治理、应急管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等各类应用场景,根据场景的发展阶段、风险类型、风险管理需求等提供针对性保险保障,推动完善事故处置和损失分担机制。
提升保险可持续经营能力。加快建设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探索低空保险信息平台与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对接,加强保险机构、再保险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等专业能力建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