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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补贴啦!月底结束

来源: 徐州发布

2025-09-11 15:14:00

2026届高校毕业生看过来

9月份

江苏已开放申请通道

符合条件的同学们

快快收藏这份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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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就是政府为减轻困难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求职压力而设立的一项政策性补贴,具体措施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江苏已开放申领通道

有3个注意点

申请时间

9月1日—3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统一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

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如在专科、本科、硕士阶段已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升学后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对象

江苏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截至申请日期尚未就业创业。

同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满足以下任一身份: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申领渠道

1

网办大厅

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办事,在“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项目中,点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据实填报本人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2

“江苏智慧人社”App

申报流程参照网办大厅。

3

系统开放时间:

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9月30日

毕业学年下学期5月1日-5月31日

上学期9月份未能及时申报的,在下学期5月份还有一次申报机会,逾期不再受理。

所需材料

以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这4个人员类型进行申报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符合相应人员身份的,无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可直接进行申报;若系统无法自动核实,毕业生可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2025年9月1日起开具的有效。

残疾毕业生: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需上传本人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贷款期限需覆盖毕业学年。以2026届一次性求职补贴为例,贷款合同时间须覆盖2025-2026学年,如果是一次性签约多年助学贷款的生源地贷款合同,还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的放款或到款记录。

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明确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除了一次性求职补贴外

还有多项补贴也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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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02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具体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03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04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05税收优惠

针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来源 | 央视新闻 江苏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