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学生“暗夜杀手”带货,牵出跨省无证电子烟销售网,4人获刑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10-15 18:19:00
打着 "香芋冰淇淋"" 青提茉莉 "等诱人名号的果味电子烟,通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悄然流转,成为瞄准年轻人的" 隐形陷阱 "。近日,由扬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电子烟案尘埃落定,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郝某等 4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该案侦破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精准打击犯罪,更针对暴露的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19 岁女学生带货牵出跨省销售网
案件的侦破始于 2023 年 12 月的一则群众举报。当时,扬中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线索称有人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后,微信名为 "暗夜杀手" 的卖家很快进入侦查视野。令人意外的是,这个看似 "资深" 的卖家竟是年仅 19 岁的在校大专生朱某。
经查,朱某利用课余时间做微商积累的客户资源,自 2023 年 8 月起涉足电子烟销售。她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上低价进货,通过朋友圈加价转售,至 2024 年 4 月累计销售金额达 5.3 万余元,非法获利 1.3 万余元。顺着朱某的交易链条,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郝某、陈某、张某、王某等多名上线,这伙卖家均为 20 多岁的年轻人。
"网络 + 寄递" 构建隐蔽销售网络
今年 20 多岁的郝某是该销售网络的核心人物。自 19 岁接触电子烟后,他于 2022 年 10 月看中其中 "商机",开始通过短视频平台联系近 20 个供货商,同时发布广告吸引顾客。为规避风险,郝某采取 "货不经手" 的模式,由上线直接向买家发货,自己居中赚取差价,还发展下线代理扩大规模。截至案发,郝某等人的销售足迹已遍布全国 24 个省份,交易超 1.6 万人次。
"这些涉案人员充分利用 ' 网络 + 寄递 ' 的便利性,将国家严格管控的电子烟包装成普通商品流通。" 办案检察官张莹寅介绍,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已纳入烟草专卖品管理,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而郝某等人全程无任何合法资质。
宽严相济精准适用法律
2024 年 5 月,扬中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围绕电子烟来源、销售渠道、资金流向等关键环节提出补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人证言、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关键证据十余项,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今年 4 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分类处置:考虑到朱某销售金额刚达追诉标准,且到案后坦白退赃、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而郝某、陈某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辩称部分产品是 "不含尼古丁的果味草本雾化器"。对此,检察官援引法律明确释法:"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2024 年批复,即便不含烟碱,只要能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的产品,仍按电子烟管理。" 最终,4 名核心成员被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刑。
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了更深层的监管问题。"快递公司未落实最高检 ' 七号检察建议 ' 要求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等制度,网络平台广告审核形同虚设,这为非法销售提供了温床。" 张莹寅指出,2021 年最高检制发的 "七号检察建议" 专门针对寄递安全,要求强化 "三项制度" 落实,但涉案快递公司并未严格执行。
针对这些问题,扬中市检察院已向烟草专卖、网信、邮政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联合构建电子烟违禁词库与智能图像识别模型,提升网络广告拦截能力;督促邮政管理部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斩断非法寄递渠道。
通讯员 张晋毓 张莹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