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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骗局围猎老年人,治理不能止于“多陪陪”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2 11:21:00

AI数字人正在对老年人说一种特殊的“谎言”,精准、温柔、日复一日。当家人的劝说失效,这个问题就不再只是家庭困境,而是一道摆在监管面前的公共治理命题。网友朱先生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外婆每天刷到一类视频,屏幕里的AI数字人对她甜甜地喊“姐姐”,说“给姐姐送钱来了”。外婆信以为真,天天追问家人去哪里领钱。自己和家里人轮番开口劝说,却始终撼动不了老人的判断。朱先生坦言,“他们懂老年人,好像比我更懂我妈。”

社交平台上,有关数字老年人诈骗的帖子数量持续攀升,内容触目惊心。骗局类型已形成高度分工的产业链,大致可归纳为三类。其一是情感型诈骗,即AI虚拟“网恋”。骗子利用AI生成外貌俊朗、声音温柔的“数字人”,主动添加中老年用户,每天嘘寒问暖、说情话,诱导对方打赏、礼物、转账。84岁的广东老人张玉兰每晚关灯后摸黑捧着手机,反复听AI男声说“我拼尽全力护着你”,前后花去近万元。她以为那是爱,那不过是一段自动循环的程序。其二是虚荣型诈骗,即“大网红”洗脑骗局。骗子冒充平台运营人员,告知老人视频“火了”,是“千万粉丝大网红”,有巨额奖金待领,但需先购买“转运摆件”或缴纳手续费。许多老人因此在直播间购入大量劣质商品,却浑然不觉受骗,反而觉得“终于被人看见了”。其三是认知型诈骗,即假冒AI培训班。以“学新技能、不落伍”为噱头,收取高额学费后,再以账号认证、风险解冻、平台保证金为由反复诈钱,最终盗刷银行卡。

当前中国60岁以上网民已超过1.5亿,但相当一部分老年用户从未接受过任何网络安全教育。更关键的是,他们的情感需求长期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子女在外打拼,一周一个电话;邻里社区关系日益疏远;退休后角色骤然消失,价值感也随之跌落。骗子们精准捕捉到的,正是这份孤独与渴望被看见的心理。“他们天天陪着我妈,叫她老师,一直恭维她”朱先生在采访中停顿了很长时间,“我一个月才打一次电话。”据记者了解,在大多数AI数字人对老年人进行诱导甚至诈骗的案例中,老年人独居所引发的情感缺失往往成为事件的诱因。

面对频发的AI数字人乱象,我们现有的法律到底能不能管?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的杨颖律师指出,数字虚拟人技术本身是中性工具,其法律评价取决于使用目的与方式,这一判断与2026年4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精神完全契合。《办法》作为我国数字虚拟人领域首部专门监管规范,明确将数字虚拟人服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其核心规则为涉老年人数字人诈骗的认定与打击提供了直接依据:

一是《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数字虚拟人从事“商品或者服务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如果骗子利用AI伪装成能提供情绪价值的角色,诱导老年人基于错误认识直接转账、交付财产或者高价购买劣质产品,不仅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同时违反《办法》的禁止性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罚款乃至刑事责任。根据司法实践,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参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以江苏省为例,普通诈骗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即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二是针对当前大量数字人诈骗未履行标识义务的问题,《办法》第十三条作出强制性规定:“自数字虚拟人服务开始,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服务使用者及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数字虚拟人展示区域全程持续显示含有‘数字人’字样的显著提示标识”。对于未按规定标注“数字人”标识,或者故意将标识置于遮挡位置变相规避监管的,平台有权依据管理规则对违规视频采取下架、删除等处置措施,监管部门可依据《办法》第二十四条对责任主体处以警告、通报批评、最高20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针对老年人情感需求被恶意利用的特点,《办法》第八条明确“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包括使用与特定自然人高度相似的肖像或者声音等;同时第十条特别禁止向用户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对于不法分子利用AI数字人模拟“恋人”“亲属”身份实施情感诈骗的行为,既违反《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的规定,也违反《办法》的禁止性条款,老年人及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数字虚拟人服务提供者还需履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建立数字虚拟人服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防沉迷提示等机制,发现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采取身份动态核验、警示、限制功能、终止服务等措施;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应当立即暂停或者终止数字虚拟人服务,注销数字虚拟人并消除影响。平台未尽上述义务的,需与诈骗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的惩处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公共监管的脚步必须走到前面。针对日益猖獗的数字人乱象,国家层面的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除《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外,2025年12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也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施行,这部法规明确要求平台必须显著标识用户正在与AI互动而非真人;连续使用超过2小时须强制弹窗提醒;一旦识别用户出现过度依赖倾向,须主动介入提示。在老年人保护条款上,新规要求平台引导老年用户设置紧急联系人,并明确禁止AI模拟老年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进行情感互动——像“给姐姐送钱来了”这类诱导型话术,已在规制之列。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全面推广、公安机关针对AI诈骗的专项打击行动,也在同步推进。

正如罗尔斯所言:“社会的好坏,在于它如何对待最脆弱的成员。”对于针对老年群体的AI数字人诈骗,监管的到位、平台的自律、技术的向善,缺一不可。那些靠“给姐姐送钱”牟利的产业链,理应无处遁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何子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