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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镇江公积金可全家 “凑” 着买房,还有契税提取、灵活就业自由提取等四大新政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29 20:29:00

扬子晚报网6月29日讯(通讯员 孙媛媛 记者 万凌云 姜天圣)全家公积金可以“凑”起来买房了。近日,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自由提取、优化“商转公”贷款等四项新举措,新政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出台的新政中,最受关注的是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政策。“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能够整合全家公积金资源,有效缓解购房和贷款压力。”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处负责人徐文静介绍,7月1日(含)后在镇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和贷款业务。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及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还可合并双方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家庭贷款额度上限内提升贷款总额,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新政同时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政策。缴存人在镇江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凭2026年7月1日(含)后开具的住宅契税完税凭证,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契税。同一套住房、同一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

针对灵活就业群体,新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机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自由提取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受提取时间、金额、材料和频次限制;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后,还可随时办理销户提取。

此外,“商转公”业务迎来阶段性优化。徐文静提醒:“本次调整取消了原商贷合同时间的限制,放宽了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的要求。”凡所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以内或已办理过“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的缴存人,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商转公”。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