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偷花 6100 元买游戏陪玩!家长投诉后退款,镇江消协发出重要提醒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6-26 18:38:00
扬子晚报网6月26日讯(通讯员 陈红生 记者 姜天圣)暑假临近,以追求情绪价值为主导的游戏陪玩,成为不少学生假期娱乐的选择。
消费者曾先生近日向镇江12315平台投诉称,他上初中的小孩平时喜欢玩网络游戏,前不久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花6100元在本地一家网络公司找了游戏陪玩。曾先生认为,作为未成年人,大额单独购买游戏陪玩的行为与孩子的年龄及判断力不相称,因此,购买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尽快退费。
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网络公司予以退款处理。
镇江消协表示,随着经济发展与消费环境变化,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消费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类案件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合同效力认定,更触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与经营者审慎义务的边界。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本案中,购买6100元的游戏陪玩服务超出了孩子的认知能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同年龄段的学生虽然普遍存在玩网络游戏的现象,但6100元的价格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仍然属于较大支出。曾先生的孩子在网络公司购买陪玩服务的行为,需要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产生合同效力。但曾先生作为法定代理人得知其购买陪玩服务后始终坚决拒绝追认,并坚持要求退款,所以,本案中的陪玩服务交易应视为无效。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曾先生的孩子瞒着家长私自购买游戏陪玩服务,曾先生作为监护人对其监管存在疏忽,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本案中,购买陪玩服务的退款需综合考虑已经提供了多长时间的陪玩服务及双方过错等因素。
镇江消协提醒学生家长,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控力,作为监护人,要明确大额消费必须事先商量的原则,引导孩子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并保管好支付账号和密码,定期检查网络交易记录。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遇到未成年人购买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大额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向其明确“必须征求家长同意”或要求其在家长的陪同下才能进行购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