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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摸清“三农”家底,护航农业强国路

来源: 苏州新闻网

2026-03-27 17:53:00

  □江城子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完善,标志着我国农业普查工作迈入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则是摸清家底、把准脉搏的基础性工程。自1996年我国首次开展全国农业普查以来,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为制定“三农”政策、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撑。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时期,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农民生活形态均发生深刻变革。此次修订,正是对这一时代命题的精准回应,为科学高效开展农业普查,全面反映“三农”发展新面貌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协同聚力,拓展普查内容范围。此次修订将“各方共同参与”明确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现代化普查格局。在普查内容上,紧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新增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关键事项,使农业普查从传统的“三农”基本统计,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综合性调查转变,更加精准地反映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

  科技赋能,升级普查方法手段。《条例》顺应数字化发展浪潮,在传统普查方式基础上,新增遥感测量等新普查方法,明确农业普查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这一修订,不仅能有效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降低普查对象填报成本,更能通过多源数据的比对校验,拓展普查信息的深度与广度。从传统入户填报的单一模式,迈向云端采集、智能核查的数字化新阶段,技术赋能将使普查过程更加智慧,普查成果更加立体,为精准把握农业农村发展规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质量为本,筑牢数据安全防线。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条例》完善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制度,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和各地方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质量控制闭环。特别是对统计造假行为明确了法律追责,并建立健全资料保存、管理、归档、移交等制度,以严的基调夯实源头数据根基。唯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方能确保普查成果经得起历史与实践的检验。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2026年正值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开展之年,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为全面摸清我国“三农”家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在广袤田野上书写出农业强国建设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