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草案发布20余天后突然下架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23 19:34:00
从公开征求意见到悄然下架,前后不过20余天。福建三明拟出台的全国首个“伴侣动物”立法,突然按下暂停键。
今年3月27日,三明市司法局联合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部门,发布《三明市城市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原定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伴侣动物”指的是出于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经济目的,在家庭住宅内常规饲养的犬、猫。草案共29条,从公共空间规划到流浪动物治理,从殡葬服务规范到数字化平台建设,几乎覆盖了伴侣动物全生命周期的所有环节。
“伴侣动物”概念引争议
草案首次在法律上将犬、猫定义为“伴侣动物”,与各地此前的“养犬规定”不同,不再将猫狗单纯视为畜禽或宠物。有观点认为,这是立法理念的跃迁;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了质疑。
草案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虐待、遗弃伴侣动物,违者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流浪犬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捕捉、收容。在流浪猫治理方面,草案推行“捕捉—绝育—免疫—放归”模式。具体流程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主导推行,放归方案需在社区公示7日,并需经业主表决同意。
公共服务方面也有诸多创新。草案提出鼓励公园、广场设置伴侣动物活动专区,鼓励商场、酒店、餐饮场所允许伴侣动物进入,引导网约车平台为携带宠物者提供预约服务。
草案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社交媒体上,支持与反对双方态度截然相反。大部分网友持支持态度,但也有一部分人持谨慎甚至反对意见。
草案于4月23日前被删除
然而,就在市民征求意见期尚未结束之际,三明官方平台上发布的草案征求意见稿被悄然删除。有记者就此采访三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针对该事件接受采访。
此前曾有网民反映,本应持续到4月27日的征求意见期有提前结束迹象。4月17日,有记者致电三明市司法局立法科询问草案征求意见的进展时,接线工作人员曾表示意见征求仍在进行中,已收集到一些意见,正在认真研究论证。
4月7日,“文明三明”“聚焦三明”等官方公众号对外发布了草案征求意见的消息,将这份从3月27日开始的征求意见工作推向了更广的公众视野。但仅仅过了半个多月,公开渠道上的草案链接便无法正常访问。
公开资料显示,三明此前已通过养犬管理立法解决城市治理难题。2023年9月施行的《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是福建省首部设区市养犬管理法规,用31条规定厘清各部门职责。而此次“伴侣动物”立法的探索范围更广,涉及猫及流浪动物治理等此前立法较少触及的领域。
截至发稿,三明市司法局尚未公布草案删除的具体原因。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