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快评|摩托车路权之争没有简单的非此即彼 逻辑与程序的较真好过高速入口“以身试法”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16 20:27:00
近日,江苏盐城一高速入口摩托车手与交警的争执视频引发热议,一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坚称国家“未禁止”;一方则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明令禁止摩托车驶入。近年来,国家层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地方性法规在摩托车通行问题上屡现抵触,引发多起事件与行政复议,尖锐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摩托车的路权应以何种方式争取?
笔者注意到,关于视频内容的评论呈现两极分化,一方认为交警执法方式存在不当,另一方则认为其规范交通秩序,并无不妥。而事件也因为交警一句“是不是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的质问引发热议。不过经记者调查,视频确实经过剪辑,在网络上的传播忽略了此前民警长时间的劝解,且摩托车驾驶者多次出现粗俗语言,情绪激动远超据理力争的范围。纵观30分钟的完整视频,骑手行为并非理性维权,有“以身试法”之嫌,对于法律的逻辑和程序较真,有多种方式,将矛盾集中在高速入口和镜头之前实属下策。
摩托车路权之争近年来在多地频现,其核心在于国家层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禁止摩托车通行,但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范性文件却对摩托车实施了禁限措施,当两者出现相悖,究竟以何为准?通常来说,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则,若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实质内容上发生冲突,应当优先适用国家法律。近年来多起行政复议案件亦持此立场。但地方政府的立场与前述法理分析存在分歧,其论证逻辑也有道理,认为地方禁摩规定并不构成与上位法的真正“抵触”,而是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自主管理。各地根据路况做出规定,也是应有之义。
在高速公路入口与交警对峙,甚至在其他个例中“闯卡”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维权方式。往往导致个人面临处罚、激化情绪对立、将法规正义转变为无理的妨碍公务案件,甚至造成双输局面,盐城事件中车辆倒地、执法交警遭遇网络评价,正是其写照。
地方性法规是否“一刀切”,可以通过法定渠道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参与立法意见征集时积极、理性地提交行业数据、管理经验等建设性意见。在此之前,地方性法规应视为对骑行的一种保护而非限制,规范性的表达意见,也有助于地方骑行文化的规范和发展。在当下国产摩托车扬威“出圈”之时,更应促进理性思考。真正的热爱,不是用冒险去挑战规则,而是用理性去推动制度的完善。
破局之道,在于通过立法与司法程序,将多元诉求凝聚为共识,这本身就是推动社会进步之举。
评论员 刘浏
校对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