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裁审衔接”高效化解“混同”“超龄”等新型用工难题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30 21:46:00
“五一”前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典型案例,清晰呈现了“仲裁+审判”协同机制在劳动争议,特别是面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新型用工关系等难题时的具体工作方法与化解逻辑,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样本。
提前预警,分类化解百名职工烦“薪”事
淮安某超市因经营不善陷入资金困境,存在较高欠薪风险。当地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调解中心及时发出预警,仲裁委、法院、属地街道等提前关注,并对超市经营者、经营用工等情况进行信息登记和初步了解。2025年2月,该超市闭店,拖欠张某等260余名职工工资300余万元。
仲裁委与法院迅速成立联合调处小组,在厘清资产与债务后,采取了“分类施策、阶段化解”的策略。他们首先选取17名职工的诉求进行示范调解并督促兑现,此举稳定了局面,最终促成百余名员工和解。对于剩余的争议,则开辟绿色通道快裁快审,并协调新入驻企业优先聘用原职工,形成了“预警-调解-审判-安置”的全链条处置模式。
常熟某印染公司拖欠工资案则展现了财产保全与调判结合的优势。仲裁阶段,仲裁委依托裁审衔接机制建议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及时响应。诉讼阶段,法院通过诉调对接促成大部分当事人和解,对少数调解不成的依法快审快判,确保了11名职工的权益全部顺利实现。
徐州某信息公司批量解约案中,裁审机构运用了“示范裁决”。仲裁委选取一例进行一裁终局示范案件,法院在后续司法审查中予以维持。这份生效的示范裁决为同类纠纷提供了明确预期,剩余10余起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化解。
实质审查与协同调处,破解新型用工难题
面对关联企业“混同用工”难题,泗洪县处理的某机械公司与科技公司案提供了思路。两公司交替使用孙某等劳动者、交替发放工资。仲裁委与法院成立调解小组,研判认定构成混同用工。在调解中,他们并未拘泥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而是引导履行能力强的科技公司承担了全部支付责任,确保了劳动者报酬即时足额兑现。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银发”劳动者,宝应县突出柔性调解。在赵某与某农产品公司的纠纷中,法院与仲裁委共同研判超龄劳动者用工关系与报酬等法律问题,并联合前往企业实地走访。通过“法官释法+仲裁员疏导”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达成调解,依法保障了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巧用案例库案例解纷,实现双赢
南京江北新区处理的一起高新技术公司纠纷,展现了“智慧解纷”的新维度。该公司在2024年因技术革新导致资金困难,与10余名技术人员的纠纷通过“示范诉讼”得以化解,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2025年,公司经营模式调整再次引发与30余名技术人员的争议。此次,仲裁委与法院组成的调解小组,直接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上一年度“入库案例”的裁判要旨和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参照先前案例的调解方案,达成了由公司分期支付工资与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实现了保护劳动权益与扶持企业发展的“双赢”,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