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匠心坚守审判一线30余年,南京法院号召广大干警学习史俊杰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 紫牛新闻
2025-05-24 17:58:00
记者从法院获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史俊杰同志长期患多项疾病,30余年来与病魔抗争,与时间赛跑,坚守审判一线,审理了一批疑难案件。5月18日,史俊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5月2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向史俊杰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号召广大干警学习史俊杰同志先进事迹。
史俊杰,江苏南京人,1970年10月出生,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25年5月18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扬子晚报》两次报道他的先进事迹。史俊杰同志生前系江宁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通知指出,他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把司法审判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30余年如一日奋战在基层审判一线,先后获得“南京好市民”“南京市优秀法官”“南京市文明法官”“江宁•身边的感动年度人物”“江宁区道德模范”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通知强调,要学习史俊杰同志对党忠诚、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1999年,他被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脊柱逐渐失去弹性和韧性,无法久站久坐;2011年,被查出患有大动脉炎,随时有生命危险;2024年6月,被查出患有肠癌,进行了两次大手术。面对自己每况愈下的身体状况,他没有悲观绝望,而是鼓起勇气,与疾病抗争、和时间赛跑,带病坚守审判一线,将满腔热血奉献给挚爱的审判事业。30多年来,他累计审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且多为疑难复杂案件。面对当事人的“答谢”,他坚持原则、婉言谢绝,把当事人寄到法院的茶叶、用档案袋装的购物卡,原封不动退回。
史俊杰同志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忱,克服病痛折磨。他主动申请到房地产审判庭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他勇挑重担,承办了全庭所有集中鉴定案件,助力全庭审判效率提升。他克服行动不便,主动请缨到离家较远的开发区法庭办案。开庭时,他只能僵硬地坐在法椅上,这一姿势曾遭到当事人的投诉,然而得知他的病情后,当事人深感愧疚,当即撤回了投诉。肠癌手术后,面对前去看望他的院领导,他总是说:“上学时我就想当法官,每次坐上审判席我就能忘记病痛,穿上法袍是我战胜病痛的强大动力。”
作为一名江宁土生土长的法官,史俊杰同志对基层群众有着朴素而真挚的情感。2003年,审理李某诉江宁区某医院外伤输血感染丙型肝炎纠纷案期间,因对病情恐慌惧怕,李某半夜打电话给他,称自己不想再活下去了。史俊杰拖着病体连夜找到李某,与其彻夜长谈,劝他不要自卑、不要放弃、相信法律,说服李某放弃了轻生念头。同时,面对没有先例的案件,他仔细查明案情,多方向省市法院资深法官和医学专家请教,最终找到裁判依据,判决输血医院赔偿损失,使李某重新燃起生活信心。
在一起欠薪案中,周某等4名民工诉至法院后,史俊杰同志没有简单地公告送达、缺席判决,而是帮忙出主意,让周某等人找到被告后尽快打电话给自己,随时协调处理。一个月后,他正在医院做理疗时接到周某打来的电话,得知周某找到了被告,他立即中止理疗,马上回院组织调解。经过耐心分析案情、释法说理,被告最终给付了劳务款。
通知强调,要学习史俊杰同志秉持匠心、追求卓越的职业精神。他是江宁法院早年为数不多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法官,他时刻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注重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经常与同事们共同探讨疑难问题。他成功办结“阳光权”纠纷案、大巴车停车造成游客死亡案、“旋肩”助产致胎儿臂神经丛损害医疗纠纷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同事们戏称他为法院的“老中医”。
史俊杰同志自觉肩负起培养年轻法官的责任,带过很多“徒弟”,对他们严格要求、激励担当,从如何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沟通,到如何在复杂证据中抽丝剥茧,再到怎样在裁判文书中兼融法理与情理,他都手把手指导,将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奉献出来。在他的悉心教导下,一批批年轻法官迅速成长,成为法院审判中坚力量。他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因孩子患有尿毒症,夫妻双方都无力承担治疗费用,他在处理完案件后悄悄转给孩子父亲5000元以表心意,还主动联系当地民政局申请救助。自2019年起,他以自己儿子名义通过支付宝月捐活动资助贵州贫困儿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