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欲追究多人侮辱诽谤罪
来源: 紫牛新闻
2026-04-30 20:48:00
近期,“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的被害人家属遭遇有组织有规模的网络暴力一事,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4月30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被害女孩紫雅的母亲王女士处获悉,她和代理律师目前已正式向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的申请,准备以侮辱诽谤罪追究多名网暴者的刑事责任。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法院已经受理相关材料。
王女士表示,她会对今年4月初接连被警方行政处罚的三名网暴者提起刑事自诉,“尤其是‘紫雅妈妈撒谎群’的群主。”王女士还透露,目前仍有3个涉网暴的行政案件警方还在办理当中。“后续处罚下来以后,我们也会继续对相关人员提起刑事自诉。”
王女士在整理材料
据本报此前报道,去年12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被告人梁某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1月13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王女士处获悉,在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缓后,她于去年12月22日正式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的抗诉申请被驳回。13日上午,王女士接到法院通知,该案被告人梁某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开庭。
王女士表示,她和逝去的女儿在案件一审判决之后遭遇了网络暴力,有部分网民在社交媒体上,专门建了一个针对她的网络群聊,起名为“紫雅妈妈撒谎群”,“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用意,但我在短视频平台以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讲述的案件相关细节,基本都是案件卷宗里会有呈现的。”据群聊记录显示,这个有着160人左右的网络群聊里,充斥了对王女士及其女儿的污言秽语。她此前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案件被受理立案,目前已有3名参与网暴的网民被警方行政处罚。
据记者获取到的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陈某某,男,1996年出生。陈某某在无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臆断,于2025年12月23日开始使用抖音账户发布15条关于“成都女子被害案”的视频评论,其中视频中编造“王某某可能是个捞女,当事人双方可能系情敌”等不实信息诽谤他人。王女士报警后,陈某某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决定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袁某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大量传播紫雅学历造假一事。据王女士提供的第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系一群聊群主,使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在群聊中发布信息公然侮辱王女士。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后,王某主动解散群聊,消除违法后果。现决定对王某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行政拘留9日。
视频 徐韶达 周嘉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潘政